关于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工会关系及财务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日期: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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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工会关系
及财务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总工会、州农村信用联社工会: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明确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工会关系的批复》(川工组字[2014]140号)、《关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工会财务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工财字[2014]232号)精神,现就农村信用联社工会组织关系和财务关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会组织领导关系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工会委员会成立后,州农村信用联社的工会组织关系整体划入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工会委员会管理为主,县农村信用联社的工会组织关系整体划入州农村信用联社工会管理为主,同时接受州、县总工会的领导。
二、工会财务关系
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会的财务关系由县总工会转移至州农村信用联社工会,州农村信用联社和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会经费统一由州农村信用联社依据《工会法》按每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其中:基层工会留成60%,上解州总工会35%(含上解省总工会经费),上缴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工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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